- 申請資料
申請資料 | 短期課程 | 不需要D-4簽證 | 需要D-4簽證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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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|申請書 | O | O | O | |
2|照片 | – | O | O | 彩色白底,兩張 3cm*4cm |
3|護照影本 | O | O | O | |
4|最高學歷畢業證書/在學證明 | X | 畢業證影本/在學證明正本 | 公證原件 | 文件若不是英/韓語,需經英語或韓語翻譯 若為在讀生,除了提供在學證明掃描檔,須同時提供前一個學歷的畢業證書公證文件。 例如:若為大學在讀生,須提交高中畢業證書公證件及大學在學證明掃描件。 |
5|銀行存款證明 | X | X | 原件 | 申請日30天內開具10,000美金以上
若以父母名義開具時,須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|
6|海外保險 | X | O | O | 必須用英文書寫
必須註明保險期間(自入境之日起至少1年)
承保詳情:必須註明醫療費用、治療費用、處方配藥費用、住院費用等。(或可以加入學校團體保險) |
7|自我介紹 | X | X | O |
自我介紹及培訓計劃 |
7|寄出紙本 | X | O | O | 電子文件審核通過後,將會通知紙本郵寄至韓國本校,紙本寄出後不退還。 |
- 全勤:100%出席率(50天,200小時)-下學期重新註冊後退還10%學費(不論成績)
- 每小時檢查一次出席情況(每天 4 次) – 如果課間休息後遲到,將被視為遲到一次。
- 第一名:每班取得最高成績-下學期重新註冊後退還學費10%(成績80分以上)
- 注意:出勤獎學金和優秀獎學金可以多次授予。
- 學費包括學費和行政服務費。
- 若因故需要退費,將按表標準退還學費。
- 持有語言研修簽證(D-4)的人申請學費退款時,適用以下規定:
- 不包括行政服務費(80萬韓元)的學費將按照表中的標準退還。
- 標準退款日期為簽證到期(完全離境)或簽證所屬學校或機構變更之日。
適用於學習時間少於1個月的課程 | 退款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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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前 | 已繳交全額學費 |
開課後未過總課時1/3前 | 學費的2/3 |
總課時的1/3之後但總課時的1/2之前 | 學費的1/2 |
總課時1/2過去後 | 不予退款 |
對於學習時間超過1個月的課程 | 退款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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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前 | 已繳交全額學費 |
上課後 | 發生退費原因當月的可退還學費(指按上表計算的可退還學費)與剩餘月份的全額學費之和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