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申請資料
申請資料 | 不需要D-4簽證 | 需要D-4簽證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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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|申請書 | O | O | 英文書寫 |
2|照片 | O | O | 兩張 3cm*4cm |
3|護照影本 | O | O | |
4|最高學歷畢業證書/在學證明 | 影本 | 公證原件 | 文件若不是英/韓語,需經英語或韓語翻譯若為在讀生, 除了提供在學證明掃描檔,須同時提供前一個學歷的畢業證書公證文件。 例如:若為大學在讀生,須提交高中畢業證書公證件及大學在學證明掃描件。 |
5|銀行存款證明 | X | 原件 | 申請日30天內開具10,000美金以上
若以父母名義開具時,須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|
6|空白期證明材料 | X | 原件 | 畢業後有一年以上空白期的申請者,需要提交至今為止的空白期經歷證明 (在職證明,工作證明或學習證明原件) |
7|寄出紙本 | X | O | 電子文件審核通過後,將會通知紙本郵寄至韓國本校,紙本寄出後不退還。 |
種類 | 所需條件 | 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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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優秀獎學金 | 各級成績優秀、上課態度優秀的學生 (每學期100名左右) |
一等獎:400,000韓元 二等獎:300,000韓元 三等獎:200,000韓元 |
家族獎學金 | 與夫妻·兄弟·姊妹同時上課的學生 | 每位學生的學費減免10% (只適用於同時一起上課時) |
工讀獎學金 | 在SNS上宣傳國際教育院、負責翻譯等 | 依工作內容及工作時間提供獎學金 |
1. 報名費包含行政手續費及國際郵寄服務的費用,一律不予退款。
2. 在以下情況下,可以申請退還已繳交的學費:
① 因簽證被拒發或居留期限延長被拒等原因,導致無法入學或無法繼續學習的情況;
② 因申請者自願放棄入學或退學的情況;
③ 因申請者本人死亡、被拘留等原因,即使未明確表示放棄入學或退學,但被判斷為無法繼續學業的情況;
④ 因受國際教育院學籍管理及營運規定處分而被開除的情況;
⑤ 其他因學生不可抗力的原因,導致無法繼續在本教育院學習的情況。
3. 依照開學日期的不同,退還金額也會有所不同-① 在簽證被拒絕或在開學前撤銷或取消註冊的情況下,退還全額學費;
② 開學後申請退還學費時,將退還要求退款的次月以後的全額學費,並根據以下規定退還當月的學費。
※ 申請當月的退款金額將根據該月的總課時進行計算,學費按總學費除以實際授課天數進行計算。退款時期 | 退款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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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式上課前 | 退還學費全額 |
過申請月的總上課時間的1/3之前 | 退還學費的2/3 |
過申請月的總上課時間的1/2之前 | 退還學費的1/2 |
過申請月的總上課時間的1/2之後 | 不可退款 |